新竹市102年度市長盃柔道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主 旨:提倡全民體育,發展柔道運動,增進國民身心健康,培養奮發蓬勃積極進取之精神,暨選拔全國運動會本市代表隊選手。
二、指導單位:中華民國柔道總會。
三、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四、承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新竹市立體育場、新竹市體育會。
五、比賽日期:102年06月15日(星期六)。
六、比賽地點:新竹市柔道館(新竹市立體育館地下室一樓)。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6月10日(星期一)止。
八、報名信箱:kurash_ckf@yahoo.com.tw 電話:0927-000671。
九、報名資格:新竹市各級學校學生及公司團體均可報名參加。
十、全運選拔資格:凡參加102年全運會選拔者須設籍本市滿三年以上者(99年9月3日前設籍),並報名參加社會組之賽程。女子須年滿14足歲(民國88年10月19日以前出生),男子須年滿16足歲(民國86 年10 月19 日以前出生)。
備註1:社會組各量級第一名符合上述選拔資格者為本市參賽代表選手,若第一名選手因故無法註冊全運會,下一順位遞補參賽者須提出近一年相關成績為佐證資料,方可代表本市註冊全國運動會。
備註2:代表隊職員產出辦法,領隊由主任委員為主、管理以總幹事為主、教練則由獲選為代表隊最多的單位教練擔任之。
十一、比賽分組:
A、國小男、女生組:依體重分為九級
第一級:26.0公斤以下 第二級:26.1至30.0公斤
第三級:30.1至33.0公斤 第四級:33.1至37.0公斤
第五級:37.1至41.0公斤 第六級:41.1至45.0公斤
第七級:45.1至50.0公斤 第八級:50.1 至55.0公斤
第九級:55公斤以上
B、國中男生組:依體重分為十級
第一級:38.0公斤以下 第二級:38.1至42.0公斤
第三級:42.1至46.0公斤 第四級:46.1至50.0公斤
第五級:50.1至55.0公斤 第六級:55.1至60.0公斤
第七級:60.1至66.0公斤 第八級:66.1至73.0公斤
第九級:73.1至81.0公斤 第十級:81公斤以上
C、國中女生組:依體重分為九級
第一級:36公斤以下 第二級:36.1至40.0公斤
第三級:40.1至44.0公斤 第四級:44.1至48.0公斤
第五級:48.1至52.0公斤 第六級:52.1至57.0公斤
第七級:57.1至63.0公斤 第八級:63.1至70.0公斤
第十級:70.1公斤以上
D、高中男子組(依體重分八級)
第一級:55.0公斤以下 第二級:55.1至60.0公斤
第三級:60.1至66.0公斤 第四級:66.1至73.0公斤
第五級:73.1至81.0公斤 第六級:81.1至90.0公斤
第七級:90.1至100公斤 第八級:100公斤以上
E、高中女子組:(依體重分為八級)
第一級:45.0公斤以下 第二級:45.1至48.0公斤
第三級:48.1至52.0公斤 第四級:52.1至57.0公斤
第五級:57.1至63.0公斤 第六級:63.1至70.0公斤
第七級:70.1至78.0公斤 第八級:78公斤以上
F、社會男子組:依體重分為七級
第一級:60.0公斤以下 第二級:60.1至66.0公斤
第三級:66.1至73.0公斤 第四級:73.1至81.0公斤
第五級:81.1至90.0公斤 第六級:90.1至100.0公斤
第七級:100.1公斤以上
G、社會女子組:依體重分為七級
第一級:48.0公斤以下 第二級:48.1至52.0公斤
第三級:52.1至57.0公斤 第四級:57.1至63.0公斤
第五級:63.1至70.0公斤 第六級:70.1至78.0公斤
第七級:78.1公斤以上
十二、抽 籤:訂於102年06月15日(星期六)上午08:30於市立柔道館公開抽籤,未到場者由本會派員代抽,事後不得異議。
十三、比賽規則:採用I.J.F審定公佈之最新規則。
十四、獎 勵:各競賽項目註冊在8隊(人)以上時錄取前6名、6至7隊取4名、5隊取3名,前3名頒發獎狀及獎牌,第4至6名發給獎狀。(遇訂有參賽標準
未達參賽標準及未全程出賽者,不予頒發獎狀及獎牌)。
十五、注意事項:
A、領隊會議:102年06月15日(星期六)上午08:30整舉行。
B、報到時間:102年06月15日(星期六)上午08:00起。
C、過磅時間:102年06月15日(星期六)上午08:00起至8:30止。
D、開幕典禮:102年06月15日(星期六)上午09:00分起。
E、賽程時間:上午9:20起至比賽結束。
F、參加選手一律攜帶身分證或健保卡檢錄,學生組之賽程請持學生證及家長同意書以備驗查。
十六、凡爭論事項,本規程未明文規定者,以裁判長之判決為最終判決。
十七、如有未盡事宜,本委員會得隨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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