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102年度市長盃國武術錦標賽競賽規程
壹、依 據:新竹市102年度全民體育活動計劃辦理。
貳、宗 旨:一、為使國術運動向下紮根,加強社會及學校體育活動,提高國術動水準與運動風氣及培養正當休閒活動,促進國民健康,甄選優良教練,培訓選拔優秀選手。
二、配合102年全國運動會選拔本市武術種類-散手擂台代表隊。
叄、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肆、承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國武術競技委員會
伍、協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新竹市立體育場、國立交通大學散打搏擊隊新竹市私立光復中學散打搏擊隊
陸、比賽日期:102年05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至下午5:00止。
過磅日期:102年05月24日(星期五),下午2:00至下午5:00止。
柒、比賽地點:新竹市立體育館一樓籃球場(新竹市公園路295號)。
捌、組隊規定:各地國武術團體、機關、學校等皆可自由組隊參加。
玖、參加資格:1.選拔組:須於中華民國99年9月3日前設籍,連續滿 3年者,並已滿18歲者,配合102年全國運動會選拔本市參賽代表隊(以每一量級第一名為代表,若選手放棄代表權,則由第二名遞補)。代表隊隊職員產出辦法,由體育會協調套路選手人數,再進行隊職員分配。
2.市長盃組:不限年齡,請各位參賽者自評身心狀況決定是否參賽。
壹拾、報 名 方 式:請填寫報名表乙份
選拔組需繳交兩吋半身照片兩張、附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截 止 日 期:民國102年05月03日以前(以郵戳為憑)或以電子檔寄件按規辦妥報名手續。
報 名 地 址:請寄至新竹市博愛街2-49號 陳粵光 先生收
聯 絡 人 :林 嘉 富先生 手機:0938-842600 0985-499846
E-mail: kin@mail.nctu.edu.tw
壹拾壹、比賽項目:
散手擂台賽
(一)量級區分(男性-依體重分十級):
1.第一級:體重在48公斤以下。
2.第二級:體重在48.1至52公斤。
3.第三級:體重在52.1至56公斤。
4.第四級:體重在56.1至60公斤。
5.第五級:體重在60.1至65公斤。
6.第六級:體重在65.1至70公斤。
7.第七級:體重在70.1至75公斤。
8.第八級:體重在75.1至80公斤。
9.第九級:體重在80.1至85公斤。
10.超重量級:體重在85.1公斤以上
(女性-依體重分八級):
1.第一級:體重在46公斤以下。
2.第二級:體重在46.1至48公斤。
3.第三級:體重在48.1至52公斤。
4.第四級:體童在52.1至56公斤。
5.第五級:體重在56.1至60公斤。
6.第六級:體重在60.1至65公斤。
7.第七級:體重在65.1公斤至70公斤。
8.超重量級:體重在70.1公斤以上。
說明:
1.分組:區分為青少年組(17歲以下)、社會組。每隊每組男、女子個量級均以一人為限,兩人以上時需分A.B兩隊。
2.參加比賽之隊員均須於賽前按規定過磅凡體重不合註冊之級別規定或不參加過者,不得參加比賽。
3.散手擂台比賽採單淘汰制。(一場三局,每局兩分鐘,採三戦兩勝制)
壹拾貳、比賽規則
(一) 一一、全國運動會選拔賽組:
須於中華民國99年9月3日前設籍,連續滿 3年者,並已滿18歲者,配合102年全國運動會選拔本市參賽代表隊(以每一量級第一名為代表,若選手放棄代表權,則由第二名遞補)。
二、市長盃組:擂台賽採用亞運會散手擂台競賽規則。
壹拾叁、獎勵:(依照全民體育市長盃獎勵標準)
一、個人獎:依男女分組,每項各取最高分之前一至四名,分別發給獎牌、獎狀,不足十人時,六至九人取前三名,四至五人取前兩名,二至三人取一名。
二、團體錦標獎:各單項前四名按5、3、2、1計算,前三名按4、2、1計算,前二名按3、1計算,前一名按2計算,各取總分最高之前三隊分別頒贈大型冠、亞、季軍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張
三、傑出教練獎:散手與套路團體錦標冠軍隊伍,頒贈該隊教練。
壹拾肆、競賽秩序:各項比賽秩序,均由大會編定之。
壹拾伍、參加辦法:
一、每隊視參加賽員人數,得設領隊、教練、管理(賽員不得兼任)負責與大會接洽有關事宜。
二、賽員報到時間定於民國102年05月25日上午8:00在比賽場地辦理報到。
三、領隊會議與裁判會議定於102年05月25日上午8:30召開,地點與比賽場同。
四、比賽期間各賽隊交通繕食由各單位自行負責。
五、大會裁判及職員均不得兼任其他各單位之職務。
六、所有參加人員大會均統一加保意外險新台幣100萬醫療險新台幣10萬元。
七、未參加抽籤者,由仲裁委員會召集人或裁判長承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
壹拾陸、賽員應行注意事項:
一、賽員需照大會規定之時間,隨同各單位團體到場報到,並接受大會檢查及分組。
二、賽員需服從裁判之判定及指導。
三、賽員應出規定之服裝,否則不准登場比賽並視同棄權。
四、服裝及器材:
(一) 散手比賽選手需穿著國際散打比賽之服裝及護具參加比賽。
(二) 散手比賽選手需自備全套護頭護胸護腿護齒護檔護腳等裝備。
(三) 散手比賽選手需準備兩套比賽服裝(紅黑各一套) 。
壹拾柒、參加單位應行遵守事項:
一、各代表隊,應依大會之規定攜帶具照片之身分識別證件,準備報到。
二、各單位代表隊應每場比賽前十五分鐘列隊到達指定位置,並應於比賽完畢後列隊退場,凡超過規定時間出場比賽者做棄權論。
三、罰責:
(一)如有不符合規定之選手出場比賽時,一經察覺即停止該選手繼續比賽,該選手比賽之成績不予計算,並函請紀律委員會議處。
(二)比賽期間如有選手互毆或侮辱裁判等情節發生時,除按規定停止該選手出賽外,並報請紀律委員會議處。
壹拾捌、其他: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正之。
新竹市102年度市長盃國武術錦標賽
報名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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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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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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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員名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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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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擂台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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