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開始運動了,建議您除了自我訓練、影片學習外也需要有實際的進修,這些並不是教練的權利和義務,更是每一位想要開始運動的人、選手的必修之課,只有透過正確技巧、技術的汲取與學習才會對於你的成效有堆疊或領悟的新輔助,有健康習慣、身體和體態相信只有利沒有弊。
本文轉載自山姆伯伯工作坊
久違的講座來囉,這次邀請到怪獸訓練教官同樣也是山姆伯伯的老師【何立安】來與大家分享,詳細內容如下,謝謝大家支持及指教。
一、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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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2日 19:14 中時電子報
喚,三重國民運動中心終於落成,29日起試營運。前身為30多年老泳池的運動中心,延續「游泳」傳統,以國際標準規格打造大型泳池;並將發展「武術」為最大特色,打造國內武術人才搖籃,目標成為亞洲最大武術館。
三重運動中心前身為中興游泳池,擁30多年歷史,卻因屬露天泳池,轉型溫水泳池不成,導致硬體設備損壞,苦無修繕經費,淪為蚊子館;經地方人士爭取,獲體育署補助,興建國民運動中心,民國101年7月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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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健康的身體,才能開心的享受,一起運動吧!
全球之先台證實 癌症為新陳代謝病
細胞代謝葡萄糖示意圖
【邱俊吉╱台北報導】癌症可能跟糖尿病一樣,是一種新陳代謝疾病。國家衛生研究院和清華大學創全球之先,找到調控癌細胞代謝葡萄糖的關鍵,除證實癌細胞無法徹底分解葡萄糖,是腫瘤增生原因之一,也首度印證「癌症是新陳代謝疾病」學說。學者指出,維持新陳代謝正常很重要,均衡飲食、培養運動習慣,可有效防癌。
研究團隊包含國衛院長龔行健、該院分子與基因醫學所博士後研究員王鴻俊、清大分子與細胞生物所教授王雯靜等人。王鴻俊昨說,一九二○年代即有學者發現,癌細胞與正常細胞吸收葡萄糖的模式不同,提出「癌症是新陳代謝疾病」學說,但無人能釐清原因,此研究首度證實關鍵是JMJD5基因。
王鴻俊解釋,人吃下任何食物經消化,都會轉換成葡萄糖,葡萄糖進入細胞,先被分解成丙酮酸,再被細胞內的「發電廠」粒線體吸收,粒線體才有「電」供細胞活動。
特殊基因影響分解
正常細胞可徹底分解、吸收葡萄糖,但癌細胞不行。此研究證實因癌細胞的JMJD5基因較活躍,會結合細胞中的糖解酵素PKM2,導致葡萄糖僅一小部分分解為丙酮酸、被粒線體吸收,剩餘變成氨基酸、核酸和脂質,是有利癌細胞增生的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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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知識】運動不僅僅只是消耗幾百卡,還能幫助你降脂肪、增肌肉唷!
iFit 愛瘦身 – 2013年2月1日週五 台北標準時間上午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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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與教練及學校或體育團體獎勵金發給辦法
北市三五-0三-一00一
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與教練及學校或體育團體獎勵金發給辦法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十六日臺北市政府(91)府法三字第0九一00二六0六00號令訂定發布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臺北市政府(94)府法三字第0九四二六三二九四00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三日臺北市政府(96)府法三字第0九六三二六八八四00號令修正發布第四條、第五條及第十四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二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法三字第一0一三一八一八六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十八條(原名稱: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與教練及體育團體獎勵金發給辦法)
第 一 條 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獎勵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績優運動選手、教練、公私立各級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及體育團體(包括本市體育總會所屬各單項委員會及經本府登記立案之各單項運動協會),以培訓優秀運動選手,提升運動水準,推展全民運動,特訂定本辦法。
第 二 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臺北市體育處(以下簡稱體育處)。但有關參加全國原住民運動會績優選手、教練、學校及體育團體獎勵金之發放,其主管機關為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
第 三 條 本辦法獎勵對象如下:
一 代表本市參加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及全國原住民運動會,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之選手及其有功教練:
(一)競賽項目有二個或三個直轄市、縣(市)參賽,獲第一名。
(二)競賽項目有四個或五個直轄市、縣(市)參賽,獲前二名。
(三)競賽項目有六個以上直轄市、縣(市)參賽,獲前三名。
二 設籍本市一年以上之市民,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為國家代表隊選手,參加國際正式錦標賽,獲國光獎章或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獎勵者。
三 指導符合前款規定選手之有功教練。
四 輔導選手代表本市參加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及全國原住民運動會,獲得金牌數前三名之學校或體育團體。
前項第一款所稱參賽,指完成報名程序並經該運動會主辦單位公告成為競賽項目者。
第 四 條 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選手,依下列基準核發獎勵金:
一 個人項目:
(一)第一名:
1.全國運動會:新臺幣三十萬元。
2.全民運動會、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及全國原住民運動會:
新臺幣十八萬元。
(二)第二名:
1.全國運動會:新臺幣十五萬元。
2.全民運動會、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及全國原住民運動會:
新臺幣九萬元。
(三)第三名:
1.全國運動會:新臺幣十二萬元。
2.全民運動會、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及全國原住民運動會:
新臺幣六萬元。
二 團體項目:按競賽規程或比賽規則規定之獲頒獎狀選手人數,每人發給個人項目選手獎勵金百分之五十。
符合前項第一款規定之選手,其成績創新大會紀錄者,加發新臺幣三萬元;創新全國紀錄者,再加發新臺幣二萬元。
第 五 條 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有功教練,依下列規定認定:
一 指導選手參加四人以下競賽項目:以選手於本市代表隊選拔賽報名時,自行指定之教練為準。
二 指導選手參加五人以上競賽項目:以秩序冊所載之本市代表隊教練名單為準。
前項第一款之有功教練,應具備該競賽種類 C級以上教練證;前項第二款之有功教練,應具備該競賽種類 B級以上教練證。但競賽種類無教練資格認證
項目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之有功教練不得有兼任其他直轄市、縣(市)代表隊教練之情事。
第 六 條 符合前條規定之有功教練,依下列基準核發獎勵金:
一 指導選手參加四人以下競賽項目:
(一)第一名:
1.全國運動會:新臺幣十萬元。
2.全民運動會、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或全國原住民運動會:
新臺幣五萬元。
(二)第二名:
1.全國運動會:新臺幣四萬元。
2.全民運動會、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或全國原住民運動會:
新臺幣三萬元。
(三)第三名:新臺幣二萬元。
二 指導選手參加五人以上競賽項目:依前款獎勵金金額乘以一點五倍。
有功教練為二人以上者,獎勵金以一份為限,由教練按指導選手人數比例分配。
有功教練指導選手分別參賽獲獎,其獎勵金之核發以指導十五名選手為上限
。
第 七 條 代表本市參加全國運動會,於同一競賽項目連續二屆獲得第一名者,依下列基準加發連勝獎勵金:
一 個人項目:選手新臺幣二十萬元;教練新臺幣七萬元。參加技擊類比賽者,同一項目可跨級併計。
二 團體項目:比照個人項目連勝獎勵金規定發給,並依獲獎人數第二人以上每增加一人,加發新臺幣五萬元。總獲獎人數以競賽規則規定上場人數為限,合為全隊連勝獎勵金。教練連勝獎勵金依前款個人項目教練連勝獎勵金金額乘以一點五倍發給。
連續三屆以上獲得第一名者,自第三屆起,連勝獎勵金為上屆之連勝獎勵金再依下列基準加計:
一 個人項目:選手新臺幣二萬元;教練新臺幣八千元。
二 團體項目:選手新臺幣八千元。教練獎勵金依選手全隊連勝獎勵金總和之三分之一發給。
代表本市參加全民運動會、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及全國原住民運動會之選手,於同一競賽項目連續二屆獲得第一名者,依第一項核發基準之二分之
一發給連勝獎勵金。但加發屆數以一屆為限。
連勝成績之計算,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全國運動會、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全民運動會、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及中華民國一百年全國原住民運動會起計。
第 八 條 選手參加個人或團體競賽項目之成績,符合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者,均發給獎勵金。
前項情形,如其成績係以他項競賽之成績累計,而未另進行競賽者,除團體項目成績係以個人項目成績累計,而選手於個人項目成績未符給獎資格,依團體項目發給獎勵金外,不另發給獎勵金。
第 九 條 符合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三款規定之選手及教練,獎勵金得比照選手所獲國光獎章同等級之獎助學金百分之五發給。參加身心障礙競賽項目者,獎勵金為選手獲績優身心障礙選手獎助學金之百分之十。
第 十 條 符合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學校或體育團體,依下列基準核發獎勵金:
一 第一名:新臺幣十八萬元。
二 第二名:新臺幣十二萬元。
三 第三名:新臺幣五萬元。
前項學校或體育團體輔導本市選手參加全國運動會,於同一競賽項目連續二屆獲得第一名者,除原發獎勵金外,並依所獲第一名之屆數,每屆加發連勝獎勵金新臺幣五萬元。
第一項學校或體育團體輔導本市選手參加全民運動會、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及全國原住民運動會,於同一競賽項目連續二屆獲得第一名者,除原發獎勵金外,另加發連勝獎勵金新臺幣二萬五千元。但加發屆數以一屆為限。
有功學校或體育團體為二個以上者,獎勵金以一份為限,並由學校或體育團體依指導選手人數比例分配。
第 十一 條 申請發給獎勵金,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 代表本市參加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及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符合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四款規定者,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及資料,於比賽後三十日內向體育處提出。
二 代表本市參加全國原住民運動會符合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四款規定者,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及資料,於比賽後三十日內向原民會提出。
三 符合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三款規定者,應於中央主管機關核頒獎勵後三十日內,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及資料向體育處提出。
第 十二 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體育處或原民會應駁回其申請:
一 逾前條規定申請期限。
二 申請文件不完備,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
三 申請日前二年內經依第十四條規定撤銷或廢止原核准發給獎勵金之處分 。
第 十三 條 體育處或原民會應於收件日或補正日後三十日內,將審核結果以書面敘明理由,通知申請人。
第 十四 條 核准發給獎勵金之處分,應載明下列附款:「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體育處或原民會得撤銷或廢止原核准處分之一部或全部,並追回已撥付之一部或全部獎勵金:一、以詐欺或其他不正方式申請獎勵金或檢具之申請資料有虛偽、隱匿等不實情事。二、不當取得代表隊資格。三、申請獎勵金之日前一年內戶籍遷出本市。四、申請獎勵金之日前二年內發生有辱團體或違背運
動精神,致有損本市形象。」
依前項規定應追回已撥付之全部或一部獎勵金者,體育處或原民會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返還。屆期未返還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第 十五 條 本市組隊參加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本市體育總會掣據具領獎勵金:
一 獲總統獎或總成績第一名,核發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二 獲副總統獎或總成績第二名,核發新臺幣一百萬元。
三 獲行政院院長獎或總成績第三名,核發新臺幣八十萬元。
第 十六 條 本辦法所定書表格式,由體育處定之。
第 十七 條 本辦法所需經費,由體育處及原民會年度相關預算支應。
第 十八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修正之條文,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二十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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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發給辦法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九日訂定
第 一 條 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培訓及照顧績優運動選手(以下簡稱選手),提升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競技運動實力,特訂定本辦法。
第 二 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本府體育局(以下簡稱體育局)。
第 三 條 本辦法補助之選手應於申請當日已設籍本市一年以上,且獲得下列成績之一:
一 A級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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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103年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各單位申請設站審核結果
一、各站核定等級及設站與否,詳情請見復件。
二、各站補助金額將俟教育部體育署核定本市基站總經費後,經本局基站工作會議分配後,再行公布。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102年補助設置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經費核定表(單項委員會/運動中心) |
序號 |
訓練站
(運動種類) |
申請單位 |
設站與否 |
備註 |
1 |
保齡球 |
臺北市體育總會保齡球協會 |
同意設站 |
|
2 |
射擊 |
臺北市體育總會射擊協會 |
同意設站 |
|
3 |
高爾夫球(30) |
臺北市體育總會高爾夫球協會 |
同意設站 |
|
4 |
跆拳道 |
臺北市體育總會跆拳道協會 |
同意設站 |
|
5 |
武術 |
臺北市體育總會武術國術協會 |
同意設站 |
|
6 |
撞球 |
臺北市體育總會撞球協會 |
同意設站 |
|
7 |
手球 |
臺北市體育總會手球協會 |
同意設站 |
|
8 |
角力 |
臺北市體育總會角力協會 |
同意設站 |
|
9 |
水球(31) |
臺北市松山運動中心 |
同意設站 |
|
10 |
鐵人三項(32) |
臺北市松山運動中心 |
同意設站 |
|
11 |
壁球(33) |
臺北市體育總會壁球協會 |
同意設站 |
|
12 |
拳擊 |
臺北市體育總會拳擊協會 |
同意設站 |
|
13 |
擊劍 |
臺北市體育總會擊劍協會 |
同意設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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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勘查全運會競賽場館 嘉市提經費需求
【記者李擷瓔/嘉義報導】為進一步了解嘉義市政府對於辦理103年全民運動會賽會的競賽環境興整建需求,讓這些體育場館及設施能夠發揮最大功效。體育署及國教署於日前造訪嘉義市,實地勘查103年全民運動會場地。嘉義市政府特別針對沙灘手球、柔術、地面高爾夫等場地提出興整建需求,總經費約新台幣1千7百萬元,其中1千2百萬元將請中央補助。
為使103年全民運動會順利舉辦,教育部體育署王水文副署長、國教署陳姿吟祕書暨台中體院教授等人,南下嘉義市實勘103年全民運動會場館。嘉義市政府教育處處長林良慶暨市府團隊陪同查勘,並針對各場館整建需求提出報告。
嘉義市政府表示,為辦理103年全民運動會嘉義市已全面啟動籌備相關業務,並且積極整建各項運動場館,目標以最完善的設施與最貼心的服務,來歡迎來自全國各地的運動好手。此外,嘉義市政府更自102年起邀集學者專家針對學校場館進行勘查,並對重要運動設施及場館提出整建計畫。
嘉義市政府更表示,嘉義市雖未舉辦過該項賽會,但有辦理國慶煙火、全國科展、全國燈會等大型活動的經驗,將秉持一貫認真確實的精神,精緻創新的態度,用嘉義市最在地的熱情與熱心,打造一個「全民歡喜來嘉運動」的運動盛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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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體育/亞運培訓隊收假 國訓中心恢復備戰亞運
備戰2014年第17屆仁川亞洲運動會,爭取佳績,教育部體育署表示,各單項運動協會依「我國參加2014年第17屆仁川亞洲運動會選手培訓參賽實施計畫」辦理培訓參賽事宜,共計有舉重等30個運動種類分別進駐國訓中心或臺東體中,展開培訓工作。
▲中華女子射箭培訓隊(左起)林詩嘉、譚詩婷、雷千瑩。(圖/全國射箭協會提供)
亞運第2階段培訓將自2月1日啟動至6月30日止,培訓期間因適逢農曆新年,為讓教練選手返鄉與家人團聚,歡渡春節假期,僅於1月29日中午後放假,並將於2月3日返回中心報到,開始恢復練習;體育署對於選手以旺盛的企圖心全力備戰之精神,給予高度肯定,同時將配合教練及選手之訓練情況適時作好後援,讓教練及選手無後顧之憂,專心備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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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體育署奧會攜手 誓言至少拿3金
- 立報/本報訊-2014年01月23日 下午22:54
記者郭琇真台北報導】教育部體育署23日大動作召開記者會,與中華奧會和中華體總共同簽署三方合作宣言,誓言放下過去的爭執不快,全心為即將到來的仁川亞運、南京青年奧運、世界大學運動會,以及2016年巴西奧運努力。
政府組織改造,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在去年1月改制為教育部體育署,整併學校體育和社會體育的資源與業務。中華體總和中華奧會則分別在去年底進行會長改選,選任出中華舉重協會理事長張朝國和中華民國帆船協會理事長擔任。
23日簽署大會上,教育部體育署署長何卓飛開心表示,歷經過去1年來的磨合期,體育署、體總和奧會將揮別過去的紛紛擾擾,一同並行向前,團結合作為國際賽事以及國內體育事務努力。
放眼今年將登場的第2屆南京青年奧運、第17屆仁川亞運,以及2016年的全球矚目賽事巴西奧運,何卓飛期盼,負責國際賽事窗口的中華奧會必須扮演領頭羊的角色,事先前往當地建立灘頭堡,與在地體育團體、大學社團打好關係,他指出,2016的巴西奧運參賽計畫已經開始推動,奧會事前的努力將能幫助台灣團隊提早一個月過去,進行移地訓練,及早適應當地氣候、時差等狀況。
至於負責推動國內體育發展的體總,何卓飛認為,為接軌國際賽事,體總今年度重要的工作將是辦理國內教練和裁判的培訓、競賽規則蒐集等,透過邀請國際知名裁判來台講習,讓國內教練能更加了解國際賽事的新規,如此也可事先建立好良好關係,未來競技場上才不致造成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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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健美協會103年C級教練講習會實施計畫
一、依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輔導全國性非亞奧運運動種類協會辦理教練、裁判講習與授證實施計畫」辦理。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健美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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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下重本 奪金最高獎百萬
〔記者梁偉銘/台北報導〕重賞之下必有勇夫?身為全運會東道主,台北市果然豪氣,為激勵選手爭取佳績,不但把金牌獎金從25萬調高至30萬元,另有為期2年、每月2.2萬元的訓練補助費,若連霸再加碼20萬元,1面金牌最高獎金可破百萬元!
上屆彰化全運會,台北市以50金、44銀、46銅屈居老4,五都中只贏過台南市,顏面著實掛不住。如今身為東道主,又有備戰2017年世大運的壓力,北市祭出「重賞策略」。除了奪金獎金增加5萬元、連霸紅利不變,今年還將通過放寬「訓練補助金」對象,全運金牌最多可享總計52.8萬元金援,合算上看102.8萬元,超越傳統獎金豪門新北市,福利之優渥笑傲全台。
北市體育處科長袁守方表示,全運會2年1屆,補助金是讓選手逐月領取,在這段期間無後顧之憂,並獲得更優質訓練環境,「其實北市從98年全運35金到百年全運50金,進步幅度已經很大,本屆預估至少50至60金,有機會坐3望2搶第1。」
高雄市升格後,上屆扳倒新北市奪下獎牌榜首的總統獎,共頒出獎金6080萬元,其中以游泳「9金天后」楊金桂295萬元最多,今年高市給獎則未做調整;至於眾星雲集的新北市維持平盤,上屆游泳「蝶王」許志傑6金加連霸約有獎金400萬元進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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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全國運動會在臺北
角力決賽成績總表 (201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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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道
柔道起源 |
什麼是柔道?由世界一百四十多個 國家所組成的國際柔道聯盟,在其規章第一條明記「國際柔道聯盟承認由嘉納治五郎創始的為柔道。」嘉納治五郎發表柔道的意義說:「柔道是以心身之最善活用為 信條之道。其修養以攻擊防禦之練習來鍛鍊修行身體與精神兩方面。藉此探求斯道之真髓,完成自己能貢獻國家社會為柔道修行之目的。」
現在,嘉納治五郎已被公認為柔道之父。在柔道運動的推展上,他的功績是不容忽視的,由於嘉納先生的努力,使柔道成為世界性的運動,每易使人認為柔道即日本的產物,鮮有人知柔道的更早根源竟是中國的武功。
明朝末年,政治腐敗、民不聊生、滿清趁勢入關、佔據了大半江山,亡國遺臣仍試圖振作,意欲恢復明朝,其一為鄭成功,他恐力量單薄,曾遣陳元斌前往日本,借兵請援,此為柔道運動流入日本之始。
陳元斌原在福建少林寺學武藝,擅長少林拳術,亦精通擒拿、摔角等武術,是一位頗有名望的武術家,到日本後,他授藝給福野七郎右衛門,三浦與次右衛門,磯貝次郎左衛門等三人。他們又分別授徒,演成「三浦流派」、「福野流派」、「磯貝流派」。
當初在日本,柔道被稱為「體術」,又改稱為「柔」,或稱「柔術」,此柔術即柔道之母體,是一種徒手格鬥的武術,日本「古書記」上記載「比力」,和「日本書 記」上記載「捔力」,被稱為是柔道、相撲更早的名稱。自平安朝末期至源平戰國時代,長久的戰爭,使得格鬥技術與體力成為武士為應付戰場上的需要,而於平日 專精研習的需求,所以此種技術被積極的研究發展訓練,日後更逐漸組織化,演成日後的柔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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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力
角力起源 |
角力運動在人類歷史上是一種最古老 的運動之一,從1896年第一屆近代奧運開始,即為奧運比賽項目。角力分為希羅式與自由式兩種,女子角力則僅以自由式進行。希臘式運用腰部以上的肢體攻 擊,不允許擒抱對方腰部以下之部位,即只能運用上半身攻擊或防守。自由式為除規定部位外均可自由攻擊。國際角力協會為了使角力運動蓬勃發展,比賽更加激烈 精彩,能吸引更多的觀眾,角力規則幾乎每年都有不同程度地修改,規則是指導比賽的法則,也是主導訓練工作的重要依據,訓練工作必須按規則的規定來進行。角 力是涉及體重、爆發力、協調性以及高度技術和戰術運用的項目,並融合了力學的槓桿原理、旋轉力偶、重心和平衡、圓周運動作用力與反作用力、角動量和力距 等,以最經濟的動作達到最大的效率。 |
角力競賽規則 |
國際角力裁判規則朝下列幾方面加以修改:
1. 比賽時間。
2.對消極選手的判罰。
3.淘汰。
4.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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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WAKO踢拳道 全國公開邀請賽!】
熱血沸騰的WAKO踢拳道全國公開邀請賽即將在今年12月7、8日於臺北舉行,競賽項目包含 Point Fighting (半接觸踢拳道) 以及 Light Contact (輕踢拳道),選手們都已經蓄勢待發了,非常令人期待!更多相關資訊將陸續公布,敬請密切關注!如有疑問請至:http://www.facebook.com/messages/wako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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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EI 2013 WAKO Kickboxing Open Championship (Point Fighting and Light Contact) will be held on 7-8 December!Detailed information is coming soon. For question please send us a message:http://www.facebook.com/messages/wako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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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102年度市長盃柔道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主 旨:提倡全民體育,發展柔道運動,增進國民身心健康,培養奮發蓬勃積極進取之精神,暨選拔全國運動會本市代表隊選手。
二、指導單位:中華民國柔道總會。
三、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四、承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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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水水呀~~
雖然夏天快來臨了,誰不想穿上美美的衣服,甚至是小一號的衣服呢?
用安全、健康的減肥、塑身方式,雖然期初辛苦了點,但你可以自信且驕傲的和大家分享!
別用傷害自己的方式來改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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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 旨:
為遵照政府提倡全民體育之訓示,發展柔道運動、增進國民身心健康,
培養奮發蓬勃積極進取之精神。
辦理單位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教育部、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臺北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中華民國柔道總會(以下簡稱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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