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臺北市中正盃拳擊錦標賽

比賽日期: 100年11月12日、11月13日,共二日
比賽地點:鷹雄拳擊休閒會館(台北市內湖區民善街88號5樓)

參賽資格:凡經中華民國拳擊協會審查合格,並領有中華民國拳擊協會所發之拳擊選手手冊者,(未領有手冊者,應於報名同時申請,未於報名同時申請者、比賽當日概不受理申請),且戶籍設在臺北市13歲至18歲國、高中生及17歲以上成人始可報名參加。

參賽組別:
1. 男子組:
A. 國中組:13歲至15歲(民國85年1月1日至88年12月31日出生者)
B. 高中組:16歲至18歲(民國82年1月1日至84年12月31日出生者)
C. 社會組:17歲~ (民國66年1月1日至83年12月31日出生者)

2. 女子組:

A. 國中組:13歲至15歲(民國85年1月1日至88年12月31日出生者)
B. 高中組:16歲至18歲(民國82年1月1日至84年12月31日出生者)

各組比賽量級:
編 號 13-15歲
男子國中組
16-18歲
男子高中組
17歲以上
男子社會組
13-15歲
女子國中組
16-18歲
女子高中組
第一量級 35.01-
37.0kg
44.01-
46.0kg
46.01-
49.0kg
35.01-
37.0 kg
41.01-
43.0kg
第二量級 37.01-
39.0kg
46.01-
48.0kg
49.01-
52.0kg
37.01-
39.0kg
43.01-
46.0kg
第三量級 39.01-
41.0kg
48.01-
50.0kg
52.01-
56.0kg
39.01-
41.0kg
46.01-
48.0kg
第四量級 41.01-
43.0kg
50.01-
52.0kg
56.01-
60.0kg
41.01-
43.0kg
48.01-
50.0kg
第五量級 43.01-
45.0kg
52.01-
54.0kg
60.01-
64.0kg
43.01-
45.0kg
50.01-
52.0kg
第六量級 45.01-
48.0kg
54.01-
57.0kg
64.01-
69.0kg
45.01-
48.0kg
52.01-
54.0kg
第七量級 48.01-
51.0kg
57.01-
60.0kg
69.01-
75.0kg
48.01-
51.0kg
54.01-
57.0kg
第八量級 51.01-
54.0kg
60.01-
63.0kg
75.01-
81.0kg
51.01-
54.0kg
57.01-
60.0kg
第九量級 54.01-
57.0kg
63.01-
66.0kg
81.01-
91.0kg
54.01-
57.0kg
60.01-
63.0kg
第十量級 57.01-
60.0kg
66.01-
70.0kg
91+kg 57.01-
60.0kg
63.01-
66.0kg
第十一量級 60.01-
63.5kg
70.01-
75.0kg
  60.01-
63.5kg
66.01-
70.0kg
第十二量級 63.51-
67.0kg
75.01-
80.0kg
  63.5+kg 70+kg
第十三量級 67.01-
71.0kg
80.01-
86.0kg
     
第十四量級 71+kg 86+kg      

十二、規則依據:
(一) 男子組、女子組沿用中華民國拳擊協會國內拳擊比賽之比賽規則。
() 如對規則解釋有爭議以國際業餘拳擊總會最新版2009年國際拳擊規則英文版為準,規則中未盡事宜,由審判委員會解釋。

男子組:
組別 比賽回合 每回合時間 中間休息 比賽拳套﹙盎斯﹚
13~15歲
男子國中組
3回合 2分 1分 10盎斯
16~18歲
男子高中組
3回合 3分 1分 10盎斯
17歲以上
男子社會組
3回合 3分 1分 10盎斯

女子組:
組別 比賽回合 每回合時間 中間休息 比賽拳套﹙盎斯﹚
13~15歲
女子國中組
3回合 2分 1分 10盎斯
16~18歲
女子高中組
4回合 2分 1分 10盎斯
   
十三、參賽細則:
(一)選手應自備護檔、繃帶、牙墊、護胸(女子組)及紅藍色比賽衣褲各乙套,裝備不齊者,大會有權取消其比賽資格。
(二)參賽期間選手膳、宿、交通及安全均自行負責。
(三)賽員比賽中,如有負傷,除當場由大會醫護人員治療外,其餘一切醫療費用可依診療及收據正本逕寄主辦單位,向保險公司請領醫療給付。
(四)如須請假單,請於報名單上註明,比賽後申請概不受理。
(五)抽籤方式:
抽籤時間於各組首日賽程全部量級體檢合格過磅後,當場由大會宣佈舉行之。
抽籤時務必請各隊領隊、教練或管理至少一人在場參與;否則,由大會安排代抽不得異議。
()裁判、領隊、教練會議:
時間:第一天比賽當天下午一點
地點:鷹雄拳擊休閒會館(台北市內湖區民善街88號5樓/家樂福內湖旗艦店)

十四、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月28日止,外埠以郵戳為憑。


十五、報名手續:

(一)按報名格式,詳填出生日期及身份證字號﹙請各組分別填寫一份﹚。
(二)各隊報名角逐團體錦標者,應加蓋單位章,個人賽者蓋私章。
(三)每隊每量級限報一名參賽,同一單位每組限報一隊參賽。
(四)報名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民善街88號5樓(台北市拳擊協會中正盃活動組收)。
洽詢電話:            02-2795-3731      
(五)報名方式1.傳真:            02-2795-6747       2.e-mail:utc.tw@msa.hinet.net
(六)參賽選手保險費由大會負擔。

十六、體檢及過磅:

(一)體檢及過磅第一天上午9時至11時在鷹雄拳擊休閒會館﹙家樂福內湖旗艦店5樓﹚
第二天上午9時至10時舉行(地點同前)。
(二)依規則過磅,男子可著內褲上秤、女子可著內衣褲,上秤過磅時不得邊吃東西或飲料,體檢過磅及格者,始得參與比賽。
(三)體檢過磅後,舉行教練會議及抽籤,未準時出席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各教練應注意有無選手遺漏登記,否則自行負責,不予重新抽籤)。
(四)經大會要求必須提出證件,證明學籍、軍籍及年齡時,不得拒絕,拒提出上述者,大會得禁止其參賽。

十七、比賽制度:採單淘汰制。


十八、獎 懲:

﹙一﹚「大會錦標」
﹙1﹚男子國中組(13~15歲)錄取前三名,各頒發獎盃及獎狀。
﹙2﹚男子高中組(16~18歲)錄取前三名,各頒發獎盃及獎狀。
﹙3﹚男子社會組(17歲以上)錄取前三名,各頒發獎盃及獎狀。
﹙4﹚女子國中組(13~15歲)錄取前三名,各頒發獎盃及獎狀。
﹙5﹚女子高中組(16~18歲)錄取前三名,各頒發獎盃及獎狀。
﹙二﹚每量級錄取第一名一人、第二名一人、第三名二人,各頒獎牌及獎狀以資鼓勵。
﹙三﹚各參賽隊職員選手倘有違反國際拳總、中華民國拳擊協會國內比賽規則及本競賽規則者,除取消本次成績外,另送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並函報各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

十九、申 訴:

(一)對於選手資格之質疑,應於抽籤排定前,以書面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賽程經排定後,一概不受理。
(二)抗議時,應於比賽結束宣告結果後三十分鐘內,以書面及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向審判委員提出,逾時不受理。
二十、本規程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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